科文双融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專注於文化科技體驗式展演領域的整合顧問暨投資公司。在文化產業邁向 4.0 文化新經濟的進程中,科文双融將透過製作委員會及策略結盟的形式發展專案,積極推動跨界製作與整合,並扮演後續落地執行的重要推手。期能以社會企業的精神為出發點,協助解決台灣長期藝文界人士所面臨的市場議題,並藉由引入產業新資源、新思維、新模式,推進「科文雙融」、「價值共創,利益平衡」的目標。
科文双融由宏碁創辦人施振榮擔任董事長,2020年投資智能藝文行銷平台、科技藝文場域、協助媒合內容製作等。子公司「双融藝」的成立是科文双融董事長施振榮先生宣布跨入內容製作,進軍文創產業的第一步。
「双融藝」之下成立的智能藝文行銷平台透過「TixFun」新一代售票系統對藝文界提供票務及會員管理服務,同時提供行銷協助,善用社群工具、數據分析與跨界策略行銷,在藝文團體、劇場與觀眾之間塑造新的共享生態。
「TixFun」經營團隊與股東由知名表演團體、資訊技術、平台維運專業經理人士共同組成,新平台提供更直觀式購票流程、更舒心購取票作業,更多貼心細節設計,讓購票僅是彈指間的輕鬆愜意,起點於一張門票的Click到節目觀賞結束,帶給消費者想像不到的樂趣,這是「TixFun」的宗旨,也是目的。未來科文双融將針對投資藝文展演場域,著手打造「沈浸式」的藝文展演場域,科文双融公司除規劃投入建置大量的投影設備之外,並規劃建置8K顯示及5G設備,打造結合視覺藝術與互動展演的場域,「TixFun」亦將結合場域的資源為表演團體媒合不同形態合作模式,為台灣的文化內容與科技業者打造一個擁有最新展演科技與設備的舞台。
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双融藝股份有限公司(TIXFUN服務提供者,以下稱「我們」)非常重視您的個人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並遵循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之相關法令規定。以下是我們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以下稱「本政策」),本政策將說明我們將會收集個人資料和其他資料之內容及範圍與如何使用這些資料,並說明其他與您的隱私相關之重要事項。
當您開始使用TIXFUN服務(下稱「本系統」)時,表示您認同本政策,並同意本政策之內容。
一、 蒐集個人資料和其他資料之範圍
1. 當您進行註冊TIXFUN會員時,我們會向您要求提供登入帳號以及密碼。當您是透過本系統存取您於 Facebook 或、Google或其他網站或服務(以下稱「第三方網站」)註冊成為TIXFUN會員時,您同意我們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以及您在第三方網站帳號上的其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社交網路、電子信箱等資料。我們可能需要驗證您提供之資料是否與該第三方網站上的資料一致,並根據本政策儲存與利用上述資料(以下稱「個人資料」)。
2. 當您購買TIXFUN上的節目活動時,根據主辦單位的需要及活動性質,我們可能會向您要求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性別、休閒活動或興趣、職業,或其他主辦單位可能要求的資料(以下稱「活動個資」),並提供給主辦單位或演出團體供入場身分檢核或由其進一步在推廣、行銷或宣傳活動之目的使用於您所參加或可能感興趣的節目活動。
3. 當您使用TIXFUN網站時,我們可能會蒐集:
(1)您在TIXFUN的使用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您的使用紀錄、搜尋紀錄等;
(2)技術資料,包含URL、IP地址、瀏覽器類型、作業系統資料、語言、造訪時間與地點等,我們可能透過cookie收集這些資料,以提供網頁上的各種功能。(以下稱「使用與技術資料」)
4. 為提供您完善、迅速的服務,當您使用TIXFUN服務時(例如申請帳戶異動、提供意見回饋,或參與我們的行銷活動等),您將須提供會員帳號資料、個人聯繫方式或其他資訊。
5. 我們將整合您的使用資料與技術資料以及您個人資料中的非個人識別資訊。這些整合資訊在整合的狀態下,將視同您個人資料進行處理。
二、 本公司如何使用及處理您的資訊
1. 我們收集到之個人資料、使用與技術資料、活動個資等,將用於以下用途:
(1)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用來包括但不限於識別會員身分、與您聯繫、完成交易、寄送發票、通知行銷活動、提供TIXFUN相關服務或其他與TIXFUN服務相關更新通知。
(2)我們將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提供電子報服務及不定期寄發行銷活動通知。若您不希望收到任何電子報或行銷活動通知,可隨時登入帳戶取消訂閱服務。如您於設定上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與我們客服中心聯繫。
(3)您在TIXFUN的個人資料、使用與技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將提供我們內部稽核、研究分析,作為改進TIXFUN服務、促進與使用者溝通、開發新服務及宣傳活動之用。
(4)您購買節目活動個資,將可能交予活動主辦單位或演出團體,由其進一步在推廣、行銷或宣傳活動之目的使用於您所參加或可能感興趣的活動。
2. 未經您的同意,我們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和活動資料使用於本政策所未明訂之目的,或將您的個人資料和活動資料提供給無關之第三方。
3. 我們可能與第三方共同使用綜合性之非個人資料。「綜合性之非個人資料」係指記錄有關使用者被分組收集或分析的資料,這些資料在經過分組後將不再反映且無法識別某個特定的使用者。
4. 上述資訊之處理與利用,可能由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或其他合作夥伴進行,或於境外發生。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我們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或活動個資做非本政策所示之其他用途。我們亦不會未經您事先同意向第三人透露您的個人資料,惟因國家重大利益或為配合執法機關調查而根據法規而須透露者不在此限。
三、 您如何使用您的個人資訊
1. 您本人可透過登入TIXFUN查詢、檢視、變動、更新,或複製屬於您的個人資料;若您並非會員或於我們無法查證您的會員身分時,您須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書面資訊,使我們得確認您的身分後,協助您處理查詢、檢視、變動、更新,或複製您的個人資料及帳號。
2. 當您使用本公司或本系統所提供之服務時,您得透過登入本系統後查詢、閱覽或修正您的個人資料。此之,您亦得向本公司要求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或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3. 若您不願意再收到本公司以網路、電話、人員或其他方式所提供的行銷、宣傳訊息或優惠訊息,請通知本公司客服中心,本公司將會依您的通知內容停止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4. 您本人得要求本公司暫停使用或刪除屬於您的個人資料;惟一經暫停或刪除,您可能將無法繼續使用TIXFUN的服務。
5. 若您提出變動、更新或刪除個人資料的請求,有妨害國家重大利益、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妨害第三人重大利益之虞時,我們有權拒絕您的請求。
四、 個人資料安全
1. 您的個人資料與活動個資將儲存於雲端伺服器,並以Secure Sockets Layer(SSL)機制進行資料傳輸的加密,避免您的個人資料遭到非法及一切未經授權的存取及處理。為保護您的隱私,我們將採取必要之技術及措施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與活動個資。
2. 您的個人資料與節目活動購買相關個資(例如註冊帳號及密碼與交易內容等),請妥善保管,避免外洩。於個人或非個人電腦/電子裝置上使用我們的線上服務後,必要時請登出或關閉App/軟體與瀏覽器視窗,以免您的個人資料與節目活動個資遭人盜用。
3. 您的付費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資料),請妥善保管,避免為他人不法使用。
4. 您保證在TIXFUN相關網站進行消費時所留存的資料與事實相符,如嗣後發現你的個人資料或節目活動個資遭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時,應即時通知我們。
5. 您保證於使用服務時,所提供及使用之資料皆為合法,並無侵害第三人權利、違反第三方協議或涉及任何違法行為。如因使用TIXFUN服務而致第三人損害,除我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我們不負擔相關賠償責任。
6. 與本網站連結的其它網站,也可能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對於您主動提供的個人資訊,這些連結網站有其個別的隱私權政策,除與本公司有委託關係者外,其資料處理措施不適用於本公司隱私權政策,本公司依法無負任何連帶責任。
五、 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之修訂與效力
1. 我們將不定時更新本政策,並遵循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當我們做出重大修改時,將會於官方網站公布相關更新事宜。
2. 本政策構成TIXFUN使用條款之一部分。如您不同意本政策之任何條款或修改變更之內容,請您立即停止使用TIXFUN服務。
3. 若您對本政策有任何問題,敬請聯絡本公司tixfun_service@ambiarts.com.tw。
本政策自2020年10月01日起生效,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本公告政策,並將盡速於更新後公告或通知。
更新日期:2020 年 10 月 01日
TIXFUN服務條款
一、 認知與接受條款
1. TIXFUN服務是双融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依據本服務條款透過TIXFUN售票網(以下簡稱本系統)所提供之服務(以下簡稱「本
服務」)。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 本系統不接受未滿7歲之無行為能力人註冊會員。
若您是7歲以上、未滿18歲,請您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您將遵守本服務條款之全部內容後,方得使用本服務。如您開始
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系統,即視為您的法定代理人已閱讀、暸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
2. 您瞭解並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您的意思表示得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例如您於各項服務與功能頁面點選同意或確認等功能鍵時,均
視為您正式之意思表示。
3. 本公司可能因服務內容之調整,與相關法規之變動,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您應隨時檢視本服務條款。如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
使用本服務,視為您或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修改或變更後的服務條款。
4. 對使用者之必要事項通知,以本系統之網站公告為原則。如有必要,本公司得另以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法聯絡使用者。
5. 前項通知若以網站公告方式為之,該通知自公告日起發生通知效力;若以電子郵件方式為之,則以本公司向使用者發信之日為通知生效日,使
用者應確認在本系統之電子郵件信箱為其經常使用者,並不因使用者未讀取信件、信件遭郵件網站系統商歸為垃圾郵件等事由,而生遲延通知
或未通知之效果。
二、 雙方權利義務一般條款
1. 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1) 申請加入會員時,您應提供正確且詳實之資料,若您已填寫過TIXFUN會員相關資料,也應隨時更新及修正個人資料。若您所填寫之個人
資料不實或未更新,本公司將保留隨時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2) TIXFUN會員須經本系統完成電子郵件驗證程序及手機簡訊驗證始得進行相關交易及活動。基於資訊安全與完整交易資訊傳遞與聯繫所需
,本系統得不開放特定電子郵件進行註冊驗證。
(3) 您得隨時利用第三方服務之帳號登入本系統網站之會員帳號,接收活動及優惠訊息、購買票券或其他方式利用本服務。
(4) 若因使用者選用之第三方服務一時或永久停止服務、刪除或凍結使用者之第三方服務帳號之使用權限,將可能會連帶影響本服務之利用
,所生之不便或損害,使用者不得要求本公司為任何形式之補償或賠償。
(5) 您加入TIXFUN會員即享有下列一般永久免費會員之權益:
a. 不定期收到各主辦單位相關活動手機簡訊
b. 不定期收到各主辦單位電子報及相關演出活動訊息
c. 優先獲得各主辦單位活動優惠訊息
(6) 本服務的使用者帳號和密碼由您自行設定。設定完畢後,您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的義務。本公司將以您所設定的使用者帳號和密碼來認
證您的身分,您必須為經由這個使用者帳號和密碼所進行的所有行為負責。
(7)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勿將帳號及密碼提供予他人使用;若帳號及密碼經他人使用而造成任何損失時,本公司將不負擔相關責任。如果您
發現您的帳號和密碼可能遭他人盜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8) 本公司遵守TIXFUN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並依據相關法令規定將會員資料保密或作相關存取、使用、保存或披露,詳細內容請
閱讀本公司《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該政策亦構成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
(9) 本系統為提供更完善之服務及相關活動宣傳,可能對使用者進行包括但不限於問卷調查、資訊收集、分析等動作。其中已無法直接或間
接識別該特定個人之資訊,已非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得用於新聞發表、問卷結果公布、行銷活動或其他營運所需
之用途,亦得提供委託本公司處理售票事務之活動主辦單位進行相關活動宣傳行銷。
2. 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1) 會員或未註冊為會員之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皆應遵守現行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會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從事違法之行
為,此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a.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b.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c.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d.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e. 其他TIXFUN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2) 如果您為他人訂票或團購票券,需取得您為其代訂票者之同意;代理他人訂購票券時,蒐集之個人資料切勿超出購票所需資料,並於完
成交易後不得繼續利用該個人資料。
(3) 使用本系統前應自行準備必要的通訊設備及網際網路連線服務,並維持管理其可利用性,一切網際網路連線所生之通訊費、連線費由使
用者自行負擔。
(4) 因線路壅塞或通訊設備運算緩慢、當機等類似情事發生,致訂單重複送出、訂單成立之通知遲延到達或訂購失敗等結果,對於使用者或
第三人所生之損害,與本公司無涉,本公司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3. 服務暫停
本公司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並得以網站公告方式通知為之
;對於因維修、非可歸責本公司之原因或任何不可抗力因素暫停本服務期間造成之所失利益或所受損害(包括直接或間接損害),本公司不
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4. 智慧財產權
TIXFUN 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
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
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
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如有違反,應對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
費用等)及可能之相關刑事責任。
三、 購票須知
本系統係經由網際網路銷售票券,提供各種活動節目票務服務,或受主辦單位委託代為提供電子票券或電子票券款項代收服務。本系統僅
依據主辦單位所提供資訊,對外公告活動節目之票價、時間、地點、名稱或其他票券銷售所應公告之事項。關於活動節目本身之內容、品
質及相關 權益異動的事宜,請洽詢各活動節目主辦單位,並請配合主辦單位所公告之通知內容與相關規定辦理。
1. 購票程序
請購票者依照網頁上的程序操作,若因資料填寫錯誤或隱匿真實資料,導致訂購失敗、不能領票、不能入場或無法退票等狀況,除購票者
提供足資證明身份之文件外,否則購票者須自行承擔因提供錯誤資訊造成的後果。
2. 付款及確認
(1) 請確實核對您所訂購的內容是否正確,再行付款。
(2) 訂票人與付款人必需相同,若付款人與訂票人不同,日後發生爭議時,訂票人將被視為實際購票者。
(3) 票券付款方式,使用者僅得就各該節目指定之方式選擇之。您若選擇信用卡付款方式,於刷卡完成時,本系統即同時向發卡銀行請求
支付本筆訂單費用;若選擇ATM轉帳或超商付款時,須於訂單顯示之「繳款期限」內完成付款。使用者一旦選定付款方式後即不得要
求變更。
(4) 若您以信用卡方式付款,本系統將即刻進入信用卡授權作業,此時請勿關機或切換畫面,線路忙碌時可能等待超過60秒,敬請耐心等
候。訂購成功後,本系統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訂購成功(會員信箱如為免費信箱極有可能無法收信,或者信件被移入垃圾資料夾),訂
購完畢後務必再進入「訂單查詢」確認是否有訂購資料,以免發生重複訂票之事件。
3. 取票須知
(1) 所有票券為無記名有價票券,例外特殊活動場次為記名有價票券,請妥善保管。票券如有遺失、損壞、毀損等情況,洽客服中心處理。
(2) 電子票券一經傳輸至使用者之個人電腦或手持行動裝置上,其使用與退換等相關權益,請依活動主辦單位及 TIXFUN 網站之相關規定
辦理。
(3) 其他種類票券之取票須知,亦須遵守各取票平台之規定。
4. 進場注意事項
(1) 請憑票準時入場;凡持優待票之持票人,請主動出示證件,未出示證件者,主辦單位保有拒絕入場之權利或要求購票者配合相關處
理方式。
(2) 請務必符合場館要求,並留意觀賞級別限制。
(3) 因各場館規定不盡相同,為避免困擾,進場前請務必與該主辦單位及各場地確定清楚,並遵守相關規定。
(4) 一人一票券進場。如所持者為電子票券,每張電子票券僅能掃描一次,複製轉寄無效;票券有效狀態依主辦單位之系統驗證結果為
準,主辦單位有最終解釋權。
(5) 其他條件或限制,依票券內容規定。
5. 換票與退票規定
(1) 換票:換票等同於退票處理。敬請於退票後,再自行購買所需票券。
(2) 一般退票:需由購票者向主辦單位提出,因各活動主辦單位同意退票之期限不同,請參閱各活動之說明。於活動開始前,購票者主
動要求之退票時,得酌收手續費,退換票機制及手續費標準,依文化部於中華民國107年5月16日文藝字第10710128232號公告
修定之『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六條退、換票機制,主辦單位可依藝文表演之性質,就4種方案擇一
公告,作為退(換)票之處理機制,請參閱各活動之網頁說明。
(3) 不可抗力因素之退票:如因國內、外重大事件、自然非人為因素、主辦單位或活動表演人之各種狀況,導致演出取消或延期,本系
統將於該活動開始首日前以適當方式通知並公告於購票網站;後續退票或其他事宜,請參見該活動網頁說明。
(4) 請勿在拍賣網站或其他非正式授權售票之通路、網站購票,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5) 倘購買套票者,於退票時需以完整套票退票,無法以單張票券要求退票。
(6) 倘受主辦單位委託而由TIXFUN接受換票/退票時,詳細退換票方式將另行公告於活動網頁及本服務官方網站。
6. 拒絕或終止使用
基於交易安全之考量,會員或使用者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有權暫停、終止您使用本服務(含移除報名活動頁面、暫停因使用本服
務所生交易之處理,拒絕售出票券、解除訂單或任何相關部分等):
(1) 未於本系統公告之期限內完成規定之手續時。
(2) 未遵守主辦單位於本系統內指定之購票方式時。
(3) 未在系統指定期限內付款或付款金額錯誤時。
(4) 異常大量交易時。
(5) 以不正當行為妨礙正常售票時。包含但不限於無故重覆註冊帳號,意圖規避本公司、活動主辦單位購票規定之限制、購票後無故未取
票、退票、取消訂單或要求退款等。
(6) 有違反法令之情事,例如轉售票券圖利之行為。
(7) 有其他違反本服務條款、活動主辦單位及 本系統之相關規定之情事者。
7. 消費爭議處理及發票
(1) 購票者對於各活動及內容之相關問題,請自行依據各活動公告內容,並洽詢主辦單位。
(2) 本系統所售出之娛樂票券字號均經主管機關發函核准使用,並依法向演出所在地之稅捐處報繳娛樂稅,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
規定,娛樂業之門票收入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故票面金額不須開立統一發票,僅開立屬於「服務費」金額之發票。倘需要購票證
明者,請逕與客服中心聯繫。
(3) 倘購票者對於本服務本身有任何意見,請發送電子郵件至:tixfun_service@ambiarts.com.tw,我們將於上班時間立即為您處理。
四、 一般條款
1. 契約效力
(1) 本條款構成您與本公司之間有關使用本服務及購票之契約。
(2) 本條款的任何約定之全部或一部份如被認定無效時,並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效力。
(3) 本契約內容已經您審閱一日以上時間。若您不同意本條款之任何一部分,請勿使用本服務。
2.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服務條款有關的爭議,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會員服務條款公告頒布時間:2020 年 10 月 01日